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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去年 11 月年假去南韓時團裡有一對戀人,我平時極少上 facebook,今年年假最後一天上 facebook 看看,其中一個結婚了,但是新郎是另一人,而且還是奉子承婚呢。仔細一算,即使自南韓回港即時分手,於 11 個月內拍拖結婚還要是奉子承婚,不覺得有點趕嗎?結婚雙方還是基督徒,我雖然不是基督徒,我承認我不喜歡基督徒,但是我更討厭偽基督徒。在其他人眼中,尤其是現今年青人眼中,愛情又算是什麼呢?什麼叫愛情?我不是批評他人,只是想到自己就有點唏噓,我覺得自己未必還愛著她,可能只是愛著愛著她的感覺,誰知呢?最少我弄不清楚,很諷刺,我平時極少夢見她,竟於年假期間兩度夢見她,這又算是什麼意思呢?
至於工作上,我早已不予寄望,只求能穩穩定定多做兩年,儲夠錢就去澳洲遊歷,至於之後回港後的打算,到時再算吧。或許到時會很難找到工作,或許到時的薪資不如現在,管他呢?反正已不打算結婚生子,我個人支出有限,又不打算做房奴,我想到時收入應該夠過活吧。
再遠些的將來,我一早就已放棄了,我始終認為,早死早著,已經活夠了。期求我可以於四十歲前死亡,阿門!
至於工作上,我早已不予寄望,只求能穩穩定定多做兩年,儲夠錢就去澳洲遊歷,至於之後回港後的打算,到時再算吧。或許到時會很難找到工作,或許到時的薪資不如現在,管他呢?反正已不打算結婚生子,我個人支出有限,又不打算做房奴,我想到時收入應該夠過活吧。
再遠些的將來,我一早就已放棄了,我始終認為,早死早著,已經活夠了。期求我可以於四十歲前死亡,阿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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